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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andrewhuang 笔名:秋山 地区: 北京-海淀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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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黄岳的博客。 当我开始攻读宪法和行政法学硕士学位的时候,我曾经希望能够写出一些至少看起来对得起自身所受法学教育的东西。但是,或许思想中最为深刻和敏感的并不包含在一篇建构充分的论文之中,相反,那些我们正一点点遗忘的思想的碎片往往是他们的残存之地。而我正努力将这些碎片陈列这里,等着灰尘将一切抹去......
想起的,忘却的
一杯淡淡的啤酒,却有了醉意几分,也是淡淡的。
宪政专业的硕士年终小聚,北大的第一个元旦轻轻的近了,在还没有被注意的时候。
小丛很真诚的说了些感人肺腑的话,静静的听着,却不想说什么,不知道说些什么。呵,这是第五个北京的新年了吧,即使感动,也已经化作了风中的口哨,融化在冬夜的寒冷的空气中。
耳机中传来的是“别人说我们会分开”,有点老的歌了,已经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在这个冬夜的听到,有些异样,有些唐突。往日的热情已经落满了灰尘,曾经的忧郁也已经淡漠,然而在新的一年就要来的时候,他们还在原处,等着被想起,被忘却,被忘却,被想起。
看过我博客的朋友不解其中透露的伤感的气氛,有一位甚至言之凿凿的推断我是否在模仿日本新感觉派的风格。其实,川端康成作品只是点头之交罢了,我写的只是生活中的另一种感受,一个只在博客中体现的叙事方式,一种反思和追问。
必须承认我的气质中同时包含着矛盾的成分,乐观和忧郁,入世和隐遁,理性和感性,激动和冷静,宏大的目标和小小的愿望。感谢上天授予我体味不同心境的机会,但是,创造之时赋予我的双份瑰丽礼物,在人生的长路上,使我的行囊很重很重。
胜利女神的荣誉之剑在向我召唤,儿时周游世界的幻想却挥之不去。我知道,我终要在荣誉和安宁面前做出选择,赢得一个世界,失去另一个。我知道无论如何,这一选择都将是伴我我终生的回忆,永远的珍贵,永远的遗憾。
或许若干年后,一本传记中会对我如此描述:“黄岳,中国法学和政治学家,最大的梦想是旅行杂志的摄影师(或者旅行散文作家),然而却选择了一个完全不相关的职业”。
我不认为当梦想中的那个我真的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我会完全的满足。事实上,那只是一个幻象,因为任何一个孩子最好的礼物总是得不到的礼物。当我将另一半生活的可能性永远的凝固在时间的想象中时,它也凝固在我的另一半生活中,永远的在生活的影子中悄悄地存在。
我写下的,是匆匆描下的那个生活影子中的生活。幻象中的我,也是我生命中不能忘却、不可分割的部分。
究竟是幻觉承载了生活,抑或是生活承载了幻觉:此致。
洁的世界
参加一个讨论会,散的很晚,只能赶上最后一班校车回去。校园里很静很静,似乎一切都已经入睡,路灯呵护着地面的微霜,却是若有若无的样子,分不太清楚。
已经很久没有回法大看看,也再没有给洁去过短信。她应该还在用功吧,希望成为进入北大法学院的幸运的百分之二,是很不容易的。
必须承认我一直很喜欢洁,到现在也是这样。如果一个女孩子同时具备了美丽和优秀,她一定令人羡慕,如果这其中又加上了温柔,体贴和让人开心,那么无论如何你会被她深深吸引。或许有人会怀疑这种女孩出现的可能性,但至少洁正是这样。
洁是我的师妹,初次见面是在我被北大录取之后的一天。非常偶然,她想找一名北大宪法行政法的学生了解若干录取和复习方面的情况,而她委托的是一名我的朋友,于是她就找到了我。
法大日子很快就结束了。其间我们聊过好几次,喝过一次咖啡。其实自从成绩公布之后,各种活动,聚会,聚餐,联欢或者一起喝酒或者K歌,已经让我的神经变得有些疲劳,甚至往日的滔滔不绝也变得稍显迟钝,然而,她确是一个例外。
每次和洁说话,她总是略歪着头,浅浅的笑着,显出淡淡的酒窝。略卷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让我不禁想到婴儿的样子。有时她笑得的很厉害,以致我担心她会经不住一直这样笑下去,向瓷娃娃一样被笑声打碎。然而,但担心的情况一直没有发生,她好容易停下来,眼角的泪水,腮边的红霞。
我走的前几天,她送我一本《圣经》,这是她的信仰。我笑着提醒她,我是一名“CP分子”,她又笑了......
洁是我喜欢的女孩,但我不打算每周去一次昌平,直到把她追过来为止。我了解她希望的东西,很多很多,但爱情却不是的。
洁的内心有一个世界,她为这个世界涂上了颜色,她的乐趣在于涂色时的想象和创造。这就是她希望的生活,自由的,飞到她想去的地方去的。
我喜欢洁,莫如说最喜欢她的世界。然而,我不能进入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她的,任何人进入都会毁掉它。
洁总有一天会选一个人度过一生,当她画到疲惫不堪,终于打算放下画笔的时候。然而,现在她仍然希望一直画下去,即使那是一些终将化作泡泡的白日梦,她仍然为那七色的斑澜所吸引,这就是她的快乐。
快乐的洁只需要自己一个人。而我,希望我的世界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快乐的。
一首英格兰的民歌唱道:
如果你渴望爱情,那么就给她自由;
倘若鸟儿回环,它就不再飞走;
若她杳无踪影,你从未真正拥有。
军都山下,洁就是那个在梦中飞翔的女孩。如果一片秋叶落在她的窗前,那是我悄悄地祝福。
写给23岁
很久没有写过博客,日子一天天的溜走,淡淡的。
突然又一个生日来了,就这样不期而至,还一点准备都没有。
走入生命的第24个年头,悄悄回头看时,一切却还那样清楚,清楚地让你不忍心看下去,那些曾经的日子啊。
在母亲的痉挛中,我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但是,远在他乡的那个孩子,甚至妈妈多看一眼的愿望也难以满足。
爸爸不再是最有力的人,他保护我已经太多,已经有些疲惫,他种下的树苗已经长成,可以遮风挡雨了。
朋友们,在哪里呢,天边,身边,走过,离开,简单的问候,又不知如何回答。
同屋的弟兄们为我庆祝生日,只喝了一点啤酒就醉了,淡淡的梦里,是一个分别的场景,不知是和谁。
呵,留下个纪念吧。
走过后,回回头
没有想到,十年后小学的同班同学又在这里见面了。
她念的是印度文化,瘦瘦小小的女孩子,清清爽爽的打扮,静静的坐在那儿,很淑女的微微歪着头浅浅的笑着。她的眼睛中的,是我。
在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而她却有几分惊愕了。直到我报出姓名,她才恍然大悟的拍手笑出了声,还像是一个孩子。
是她,那个爱穿孔雀兰裙子的小女生,我们班的小公主,浅浅的酒窝,弹得一手很好的钢琴。
是她,那个所有老师最喜爱的孩子,总是考100分。她有一只漂亮的笔记本,娟秀的字体写出的文字,也如她一样,静静地,淡淡的。
她是我心中的公主,可我并不是王子,也没有一匹白马。我只是一个经常脏脏的小男生,我爱写作,却总夹杂着许多错字和病句。我的成绩总是中等,当她在琴房中刻苦的练习的时候,我在操场上用水枪打着水仗。
但我真的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喜欢远远的看着她回家路上远去的背影,缓缓地消失在落日的余辉里。
然而,她就是一个天使,而我却是一颗野草或者一只猴子之类的东西。她的作业永远被挂在墙上展出,接受羡慕的目光,而我,谁又在乎呢?
还好,我并非一无是处。妈妈似乎神奇的预期到我未来要和法律联系起来,特别鼓励我锻炼演讲和朗诵的能力。当站在2000多名同学面前,朗诵起叶挺将军那首著名的《囚歌》的时候,是我为数不多的荣耀的记忆。
我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公主看着我呢!
所以当老师决定再一次很重要的活动中由一位班干部代替我的位置时,我是如何的难过啊。我的公主如此的优秀,而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我们毕业了,她去外国语学校,我去了另一所初中。我只是感到难过,因为再也不能每天见到她。渐渐的,我不再那样想她,我的生活中有了另外的东西,去填充她留下的空白。
初中毕业了,我进入同一所学校的高中学习,听朋友的朋友说,她也进入了外语学校的高中。
高中毕业了,我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进入政法大学攻读法律,听朋友的朋友说,她被保送到北大读印度语言。
四年过去了,在军都山下的校园中,我在月光下踱步,思考我的未来,梦想;
她怎样呢,当未名湖再次被冰雪覆盖的时候,那个瘦小的身影,是否经受的住孤独的重担,是否有另一双有力的肩膀为她把这风避雨的伞撑起。
四年了,几个温柔美丽的女孩与我不期而遇,然而,什么是爱呢,我想不清楚。我沉默不语,当火花不再闪烁,她们轻轻的离去。
今天,我离开了法大,未名湖畔的黄叶上,印上了我的足迹。我感受着寂寞,在这秋天,在秋风中的湖畔。
或许,这就是那十年前分别的重现,淡淡的伤感,却不知应当把它放在那里。
“你,还好吗”。
“挺好的,你变了,更帅了”。
“你和从前一样漂亮”。
校车来了,我们就这样匆匆地分手,远远的,校车的影子消失在落日的余辉里。
走过了,与过去渐行渐远;走过了,发生了就不会改变。
明天,我不会知道;过去的,还在那里。
清华那棵树
一棵树,不甚高,不甚粗,静静的站在被绿色草毯覆盖的小丘上,叶子黄了,落了一地……
很久没有到清华园去走走,一则路太远,而我还没有自行车,只能当步而行;二则,清华园太大,走一番下来十分吃力。但我仍然时时想起那棵美丽的树。想起那个黄叶飘落的黄昏,小路两旁那高大整齐的白杨,那简朴的大理石桌子和木头椅子,或许那就是我心中一片宁静的花园,能够悄悄的躲进去的,装作什么也听不到。
北大学生说起清华,往往代之以“那边那个学校”。这个红砖碧草的校园包含的是和喧闹的燕园截然不同的气质。或许燕园的历史上也曾是清幽和灵秀的,秋日未名湖的芦花或许见证过燕园那段田园牧歌的日子。然而太多文化和历史意义的承载,使未名湖水注定难以永远保持平静的风度。未名湖畔不再是沉思者的园地,一只又一只小红旗带领下的小黄帽,操着各种方言,在戏谑和打闹中在这所“未来的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志之前摆出各种极尽夸张的pose,宣示他们的存在。导游的小喇叭大声地的嚷嚷“跟上跟上,还有15分钟”。
北大的“才子们”呢,为了革命,挣钱,出国,社会活动的他们,即使在湖边出现,也不过是匆匆的过客,似乎这个湖已经不属于他们。
我羡慕清华的学生,北大如果什么地方没有人去,一定是因为那个地方本就不适合人类生存,而清华的学生,却可以躲在他们那幽深的园子里,独享一份安宁。
当将近九十年前,清华第一批600名大学生来到“那边那个学校”的时候,清华园就一如今日这样的广阔和美丽。被碧绿的草毯覆盖的小丘上,亭亭玉立的银杏,撑开她的小伞,落下满地金色的叶子。
当夕阳就要隐没在西山紫色的背影中的时候,每一片白杨黄绿色的叶片都闪闪发亮,长长的河岸上,一位学子在漫漫的踱步,或许在构思一首为爱人的情诗,或许在怅然人生的蹉跎,或许他正将自己想象为历史中某位思想巨匠,仿佛正在雅典学园参加一场关于世界本原是原子还是火的辩论。
然而,清华的学生骑着自行车匆匆而过,那树,那河岸,真是寂寞了。
古希腊人谓之“scholar”,本意为“游手好闲者”的意思。大学的生命在于提供知识增量的学术研究,而真正的研究乐趣不在于某种目的的实现,相反,恰恰是那些无意之中的感触,或激动,或幽思,使得学者找到了他的自由。
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的时代结束了,从那棵美丽的树下不再有读书的学子开始,从轮子代替双脚成为校园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开始,从自习室需要占座开始,一个时代就结束了,现在还未重新开始,不知何时重新开始。
当北大和清华学子奔波在教室,图书馆,英语培训,考试和面试之间的时候,当他们在混乱和焦虑中度过每一天的时候,他们是否会羡慕他们的前辈,那时,还有一处地方,供他们冥思,读书,在星光下为了生的,死的,逝去的,将来的,祈福……
有人开玩笑,称我的导师是那种“身后树叶纷纷落地的人”。很好,我只希望在他走过的地方静静的坐着,最好是在秋天,在清华的那棵树下……
万柳灵异事件
这时真实的,我不知道的,至今也不明白的......
我不信鬼,但在此时此刻,恐惧仍然紧紧地抓住了我。
十一假期,同宿舍的兄弟各有打算。一位携女友同往古城探幽,两位荣归故里,共享团圆之乐,宿舍只留我一个,所谓提前享受博士后待遇。
昨日,陪两位远道而来的美女游罢燕园,参加了一个聚会,回到宿舍已是很晚。打开电脑,打算开始写博客,桌面上是奥黛丽 赫本的肖像(刚刚换上,原来一直是格瓦拉)——我一直很喜欢那双忧郁和单纯的眼睛。我给自己倒了杯水,正在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电话响了好几下,已经是凌晨一点,谁会在此时打来电话呢?我等了几秒钟,还是拿起了听筒:“喂,你好”。我问道。
而电话那一头沉默着,没有声音,但也没有挂断。我以为是对方听筒有问题,于是又大声地重复了刚才的话,问他找谁。
但,那一头仍然沉默着。
如果是打电话的人拨错了号码,他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因为在等待接听的过程中,电话中将一直播放音乐,一个女声告诉通话者“这里是北京大学万柳学生公寓”;我熟悉我的朋友,他们断然不会玩这种恶作剧。或许,是来找其他人的吧,那为什么电话那端不说话,又不挂断电话,他在等待什么呢......
我疑惑的放下电话,屋里的灯已经关了,只有电脑屏幕还亮着。赫本的依然忧郁的笑着,童年的苦难不仅仅使她始终保持着苗条的身材,而且构成了她使得亿万观众倾倒的气质的一部分——特别是那双眼睛——如果你认为她正看着你,那么就是这样。那个肉体的赫本固然已经在瑞士的青山之中找到了归宿,但谁又能说生命仅仅包括肉体,或者说那些逝去的肉体永远不会再影响着我们的精神呢......或许生命的承载方式不止一种,它存在于我们的心灵,感触,存在于与逝去者对视时的颤动。
突然,仿佛一阵电流从身体经过,全身的肌肉如同失去控制一样的抖动起来。我的意志十分清醒,但是我无法控制。大概几秒钟之后,一切恢复了正常。我回到座位上,手放上了键盘,开始整理思路。突然,电脑屏幕猛烈的晃动了一下,似乎受到了一种强磁场的干扰似的,带到屏幕稳定下来,刚刚进入的博客界面由对回到了那张赫本的桌面。
啪啪啪,猛然间,我听见有人在敲着房间的门。平时其他屋里的弟兄们从来都是直闯入内的,但只敲门声如此的清晰,规则,又彬彬有礼。我转过头,告诉门外的人们没有锁,请他推门进来。但是,门外的人并没与这样。我走过去,为他开门,就在我把手放在门把手上的时候,门外的又在轻轻敲着门,还是5下,清晰,规则,彬彬有礼。
“进来就好”,我一边说一边打开灯,走过去开门,我愣住了,走廊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一盏昏暗的灯在秋风中一闪一闪。
所有的宿舍都关着门,看来都已经睡了,况且,我听到的第二次敲门声和我开门之间时间间隔不到半秒钟,敲门的人究竟会躲到哪里去呢。
顿时,听说的为数不多的恐怖故事的情节在大脑不可抑制的浮现出来,我几乎打架一样的关上门,反锁了,回头看时,刚才还亮的好好的日光灯突然剧烈的闪烁起来。一明一暗,一次一次,所有的东西在一闪一闪中,仿佛都和刚才那一刻不一样了。
赫本还在笑着,忧郁的样子,我看着她,终于我再也不能忍受那双眼睛,那双始终看着我的眼睛......
然而,电脑在此时却出现了莫名其妙的故障,它始终拒绝将桌面换成一幅风景画。我关了电脑,爬上床缩在被子里。我担心电话还会打来,但我不敢摘下电话听筒。因为如果在摘下听筒时电话在此响起,我知道我一定会崩溃的。
凌晨4点,我才睡着。我想起刚搬进来时,遗留在这里的一大堆衣物,不知道他的主人为什么没有带走他们;我想起了,那些过早逝去的美丽而年轻的生命;我想起了,死去的亲人们......肉体已不存在,但是,他们的生命仍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如果说生命只是一个有机体的客观存在,那么为什么当他们已经无可挽回的离去之后,我们仍会为这些无形的名字(或者是符号)恐惧,思念或者感动。
我只是写了一个晚上的经历,或许有人要笑话我的胆怯。但是,我想,或许,当人之初来之时,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便已经植入其内心深处;或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对于那些过去的,将来的,或者遥远的事物,保有恰当的谦虚和尊重。
悍马和宪法
一个传说一直在民间流传,从地狱深处挖出的黑煤成了黄金……
一群曾经穷困潦倒的挖煤者,一些曾经为了把煤卖出去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小煤窑主,随着煤炭价格的疯涨,几乎在一夜之间拥有了富可抵城的巨大财富。这就是山西的煤老板们。
豪宅,悍马,奢华和炫耀,一时间煤老板成为了关注的焦点,然而,在前呼后拥的背后,一种不安全感时时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
“仇富”,这个新名词是一种被剥夺者心态的剥夺者语境的描述。财富为什么引发仇恨,这其中又隐含着这样的追问,他们的财富是合理的吗?
抛开道德的合理性评价,法律的合法性评价的最终追问将会涉及到宪政层面。如果说普通法律的关于财产的规定涉及的是对于特定主题和特定法律关系财产合理性的的评价,那么宪法则涉及到特定社会和政治制度对于财产合法性的肯认。
翻开我国宪法,与这一案例相关的条文规定如下;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煤老板们开采的是国家的矿产,他们交纳相应的使用费,获得在若干年内获得收益的权利。事实上这些采矿权的取得大部分并非像普通群众所想像的来自于不法手段,就在几年之前,每年两万元的价格就可以获得煤矿的经营权,并且政府还要四处做工作找人将几乎陷于停工状态的国有煤矿承包出去。然而不期而遇的煤炭的供不应求使得现在矿井的承包权的价格已经上升到了原来的400多倍。
如果将合法定义为不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话,大部分煤老板的开采权的获得均是合法获得。但是,公众对于急剧扩大的贫富差距的追问并不能停止,因为社会的正义感并不仅仅依靠逻辑可以证明。公众有权这样追问,“当某些社会成员利用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全民所有”的财产而获得巨大财富的时候,是否意味着其他公众财产的相应流失,政府是否有权将国有财产如此处分。
宪法条文无法回答两个问题,首先,国家是否可以当然的以全民的利益代表人自居,而凭自己的意志处分全民的财产;第二,谁代表国家,政府机构是否有当然的权利宣称自己是国家的代表而处分公民的权利。
在宪政发展的历史上,国家和人民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成为宪政发展的的动力。国家在宪法上的意义和主权是相似的,而民主制度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公正的选举和政治言论的自由表达,更加体现在权力之间的制衡,以及选民对于代议制政府的限制。
在本文讨论的情况中,群众的观念和政府的观点是对立的,政府将自己作为全民财产的所有人,其当然具有对于国有资产的处分权,但是,宪法上对于国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等同理解并不意味着政府享有对于全民财产的当然的,专断的处分权。政府认为其处分国有煤矿的行为是对于国有资产的合理的利用,甚至是对于盘活国有资产很大意义。但是,这种处分并没有经过民主的程序,所以缺乏了相应的民主制度的基础,从而使真正的所有者的权利失去了保障。群众对并非经由自己处分的权利,尽管这些权利是由行政机关或者权力机关以代表人民的名义作出的,但缺乏民主基础的决策不可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在利益冲突并不突出的时候,这种处分尚能得到默认,甚至默许。但是,当利益冲突激化时,人民当然有权力质问“谁动了我的奶酪。”
我国宪法制定之初,由于利益主体的单一化,也因为政府经济活动也不似当前频繁,对于利益主体的区分的模糊和不明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一状况在今天已经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可绕开的瓶颈。建国以来,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我国一直执行高积累,高储备的经济政策,储备率长期在80%以上,也就是说,工人每生产100元价值,国家就要提取80元。之所以这一政策能够实施,是因为工人是工厂的主人,企业的资产构成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然而1998年修宪后国有制的表述,事实上抽空了全民所有制的内核,工人由企业的主人便成了国家企业的雇员,从而剥夺了工人长期以来拥有的财产权利。加之近年来腐败活动有所猖獗,官商勾结现象开始显现,寻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道德性”联系,工人为之付出过汗水,鲜血甚至生命的国有资产转瞬之间成为某些个人的私产。这一结果并不仅仅可以用“改革的阵痛”加以搪塞。
我个人并不主张杯葛产权改革,毕竟这是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但改革的正当性不是通过某种修辞的变更就可以实现,只有基于对于改革之前经济关系做出的正确描述的东西才可以被接受。即使对于整个制度框架的变更是不可行的,但是对于更有力的权利约束,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和公正的司法审查的建立等基本的正当程序方面的要求则是应该通过改革做到的。同时,宪法对于权力来源的阐释只有更加明确,才有可能进一步杜绝打着国家的旗号为自身谋取私利,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发生。
你为什么读法律
你为什么读法律?
如果我回答,“为了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那么,如何解释那些和人权保护毫不相关的商业法律的存在的价值。
如果我回答,“为了实现社会正义”。那么,在种种相互矛盾的正义观中,我们将如何取舍,难道我们的正义观就可以无所顾忌的接受历史和人性的检验。
如果我回答,“为了做点有意义的事情”。那么,为什么独独法律有这种意义。
如果当年我没有考上大学,如果我在流浪的人群中为生计四处漂泊,如果南疆棉田毒辣的太阳刺痛着我的眼睛;流水线上麻木的四肢仍在为赶完那堆积如山的工作而挥汗如雨;如果我是一名矿工,在地下百米深处的黑乎乎的煤井中,祈祷着能够平安的再活一天。或者,幸运一点,我成为了一名会计师或者程序员。当被问起同样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你为什么要干这行呢”。我会说什么,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吗,为了赶超世界先进技术吗,或者还有更宏大,更崇高的目的......
我只会说,“为了生活下去”。
因为每个人都要生活,每个人都属于生活。或许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历史,但那也是因为生活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法学院的教育试图告诉我们,法律人承担着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的良心(事实上,在这方面,宗教的力量更为的明显”。即使这一命题正确,这一责任的履行方式确实任何一本教科书都没有明示的。
法律人似乎生来就是为了将一种远离生活的理念转化为一种生活的事实。如果这一目标不能在相当范围社会层面上得到实施,他便情愿将自己作为实验品。法律人拾起了过多的,被包装得金碧辉煌的包袱,每一个包袱都使得他们迈向前方的脚步更加的蹒跚。
在一次讨论课上,当被问到开头的问题,我说“为了养家糊口”。
在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为什么法律人的劳动便不是为了让他安身立命的手段,而一定要变成同时砸掉自己和别人饭碗的枪或者刀呢?
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又如何呢。是的,我们必须努力的工作让我们活下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再遵守那些成为我们职业一部分的道德和希望。正如一个为了谋生的会计师不会仅仅为了活下去而去做假账,相应的,一个崇高的口号并不意味着思想堕落的疫苗已经注射。
如果法律人从这场对自身职业的迷梦中醒过来,很多事情都会发生变化。我不能预测这一天的到来,但我的确打算在今后的文章中分析一下历史事实中可能的变化和转机。
为生计而工作,你的工作可能是学术研究,也可能是拾破烂。但你终于在历史中推动着文明的发展。这一发展只是结果,而不是目标。在这之中,我们能够体会尊严为何物!
- 作者: andrewhuang 2005年10月4日, 星期二 01:08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静静的过假期
如果我害怕寂寞,我或许不会来到北大,让那个梦想永远在月亮上挂着。
而我终于来了。带着那些无法抹去的回忆,躲进那间小小的宿舍。
宿舍是四人间,法学院的男生人数除4余1,于是我荣幸的被分配做交流工作,和中文系的几位高人(最短的也比我长5个厘米)同住。
有人劝我换个宿舍,但是我很乐意如此。如果必须每天必须将你的一部分生活暴露给群众,那么你就会希望群众的眼睛不是雪亮的。祭祀的权威之所以往往大于法官,或许就在于人民的智慧更能了解法官的智慧,而对于上帝,他们则是无能为力的。
果然,所谓祭祀的效果很快发生了。一位研究诗歌的兄弟很是担心夜路之中的“采草大盗”,特地请教对于此等行为如何处罚。
“无罪,法无明文”
他极端愤怒,“什么,干了就白干了吗。什么垃圾”。
我明白了上帝和法官的另一个不同。如果一个人认为上帝对他不公的话,他只好抱怨自已此生不济,但对于法官,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喜欢他们想说就说的性格,但如果你是一名法学学生,你便会明白,即使是“随便说说”,也是随便不得的。
我一直把那些将法律看作一生事业或者爱好的家伙看作是精神病学的研究对象。法律多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的意义只是安身立命的工具而已。如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法律的话,我们所有人未必会比现在过得更坏;如果这个世界从今天开始没有法律的话,也只有我们会过得更坏而已。
这就是在北大寂寞的理由,因为,虽然大家都逃不出“卖命”的命题,但能够坦然承认的法学学生实在是少得可怜。
讨论课上,几个愤青正激动的讨论这分权和民主的作用对于宪政中国建构的意义。我懒洋洋的和一个北大本校保送的女孩子聊着天。或许宪政中国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变成现实,但一定和这堂已经荒唐到极点的讨论没什么关系。但是,或许那一天我还会记得在北大第三教学楼的某一个教室中,我和一个女孩子聊得的很开心。
我并不是消极,在以后的写作中,我会谈到我读书和写作的些许体会。但是,它们是我生活的一部份,我在某个日子里做了这些事,他们究竟会以怎样的形态存在,我不想希望。
假期在法律人看来,是一个孤单的日子。因为法院所有的工作要中断若干天。同样,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这也是一个寂寞的日子,对国家,民主,权利等宏大命题习以为常的他们,要面对一个时期,在这些日子里,他们真正发现自己——一群同样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的人。
师妹告诉我,她和她初恋的男友分手了。我告诉她不要太难过。爱情,法律,获许它们曾经试图获得类似上帝的地位,然而他们不是。因为上帝可以无需要理由的存在,而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们不在需要繁衍,如果这个世界上的律师可以不需法律就可以养家糊口,它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静静的过这个假期吧,这一天最为的真实。
- 作者: andrewhuang 2005年10月2日, 星期日 00:04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